私家车不设报废年限
发布时间:2007-4-20 0:10:00 | 人感兴趣 | 人参与 | 评分:3
“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专项作业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”国家商务部于日前发布了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,即将颁布的新标准取消了私家车等非营运车的报废年限。这意味着私家车将不再有“使用年限”一说。新标准一旦使用,将对玉溪的车市及用户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?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。
市民:不设报废年限是好消息
多数玉溪市民表示,新标准以排放作为汽车报废标准,比起简单的年限标准要科学得多。一位姓李的车主在得知新的汽车报废规定以后,高兴地对记者说:“我的车10年才跑了9万公里,保护得特别好,如果15年报废的话,还真有点舍不得,这下可好了。” 由于私家车大都作为平时上下班的代步工具,每年在途里程都较短,再加上私家车在使用和维护上都较为小心,车况损耗较小,故不按年限而是按排放报废的话,对私家车应是一个利好消息。杨小姐对此也有同感,她3年前花20万元买了一辆车,由于保养得好,目前车况比较好。她表示,如果这样的车要强制报废的话,那就太冤了。